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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仲夏夜慈善音乐会方案
  • 所属项目:第十一届仲夏夜慈善音乐会 -> 活动动态2017-07-062165

第十一届仲夏夜慈善音乐会方案

 

仲夏夜慈善音乐会是由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主办、广东省星海音乐厅和广东珠江交响乐团有限公司协办,每年举办一届的慈善音乐盛典,活动旨在透过音乐会这个平台,传播慈善文化,为恤孤助学会的助学项目筹募款项。仲夏夜慈善音乐会为慈善性表演,成本由恤孤助学会筹募,门票不对外销售,只用于邀约或回赠给活动的助学捐赠人和相关合作方。

仲夏夜慈善音乐会至今已举办了十届,募集善款2,486.2万元资助了8289名孤贫学生,同时过万人次通过这个平台了解和欣赏到高雅的交响乐,实现了音乐和慈善文化的融合,已成为广州乃至广东知名的音乐形式的慈善品牌项目,也是广大社会善良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的可信任平台。

一、主标题:一路有你一直有爱  第十一届仲夏夜慈善音乐会

副标题:资助廉江市贫困学生(第二期)专场

二、时间201773019:30

三、地点:广东省星海音乐厅

四、主办方: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联合主办单位:广州市娇兰化妆品有限公司

协办方:广东省星海音乐厅、广东珠江交响乐团有限公司、广州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合作支持媒体:今日一线、今日关注、G4、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中国报道、金羊网(待增)

五、本届音乐会筹募目标:资助廉江市1200名贫困学生,预计需筹集的资金约为360万元,实际资助人数按本会家访核查后与当地确认的人数为准。

六、初步预算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费用(元)

备注

演出费用

1

广东珠江交响乐团义演费用

   100,000.00

需优先满足该项费用

2

邀约特别演出嘉宾费用(差旅费、食宿费、适当劳务报酬)

60,000.00

能否出场将根据邀约情况决定

3

舞台搭建和音乐厅设备使用费

    15,000.00

舞台LED屏搭建

宣传和设计制作费

4

助学活动和音乐会的宣传费用

15,000.00

募捐的宣传和发动

5

聘请公司为本届音乐会主要合作单位和大额捐赠单位摄制制作纪念片

20,000.00

为本会提供视频素材及给相应单位作为回报的方式之一

6

现场所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等费用

    10,000.00

展板、节目单及企业介绍展架等

现场费用

9

现场工作人员和特邀嘉宾餐饮费

     3,000.00

 

10

其他杂费及不可预计费用

     2,000.00

 

 音乐会费用小计

225,000.00

 

廉江助学项目执行费用

廉江贫困学生逐户家访核查费用

    80,000.00

组织约200名志愿者到廉江家访1600名贫困学生的费用,包括大巴5台30000元,志愿者食宿费和当地交通费每人150元,学生礼品费每人10元。

 廉江助学项目费用小计

  80,000.00

 

费用总计

 305,000.00

 

七、本届音乐会的合作方式

企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可通过认捐孤贫学生或支持本届音乐会及家访核查成本等费用进行合作,本会将按《慈善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性质、捐款的用途以及权利义务和分工等,并配予相应的音乐会入场券。所有捐款将专款专用,余款的使用将在双方签定的协议中明确。

音乐会联合主办方:捐赠60万或以上资助不少于200名学生;

或者捐赠30万元或以上用于音乐会成本和助学核查费用。

音乐会协办方:捐赠15-30万元用于音乐会成本和助学核查费用。

音乐会大额捐赠方——捐赠9万元(认捐30名贫困学生)以上的单位

音乐会支持方——投入人员、资源并配合活动开展的单位

联合主办媒体

愿意履行下述条件的媒体可作为联合主办媒体:

1、双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工作职责;

2、筹办新闻发布会并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3、发布新闻预告,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呼吁社会公众和企业进行认捐;

4、对本次活动的主办方、联合主办方、协办方、大额捐赠方的相关负责人或代表进行采访,并为本届活动进行深入和多层次的报道。

合作支持媒体

参与本届音乐会相关活动进行新闻性采访和报道的媒体单位。

 

八、捐赠合作方权益

 

序号

可获得权益内容

音乐会联合主办方

音乐会协办方

音乐会
大额捐赠方

音乐会
支持方

1

现场宣传设计品体现名称或LOGO

2

通过自媒体宣传

3

邀约参加音乐会的相关宣传活动

 

 

4

新闻通稿体现单位名称

 

5

邀约媒体采访

 

 

6

音乐会入场券

7

音乐会上台交接捐赠支票

 

8

回赠感谢牌匾

 

9

主持人鸣谢

10

回赠活动回顾视频光盘

 

 

九、认捐及相关说明

1. 个人捐款3000元或以上对口或不对口认捐一名贫困学生可回赠入场券2张(数量有限,赠完即止)。

2. 对口认捐资助款,可自行选定或由本会安排对口资助学生,本会向捐赠人提交每名受助学生的资料。

3. 所有捐款我会出具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粤财法(2009)87号文核准我会的收据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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