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贫助学乐昌行”项目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乐昌市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有部分群众生活困难,有相当数量的贫困学生的就学和生活还有困难,是当前社会弱势群体中很需要关爱帮助的,2016年3月“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按省的4000元(2014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分散在14个地级市176.5万人到2018年全部脱贫,并按中央、广东省要求实施精确扶贫。教育扶贫是基础性扶贫,直接对贫困生的资助就是精确扶贫。他们应该、也有权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给他们有公平的机会去生活和学习,再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人生命运。
2008年起恤孤助学会和韶关市合作,资助了韶关10个县(区、市)1359名孤儿,其中乐昌市资助261名。
2018年9月4日韶关、乐昌妇联发函恤孤助学会,申请在乐昌市开展助学项目,资助乐昌市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并对乐昌市困境儿童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据调查统计,当地留守儿童5508名、流动儿童3701名、困境儿童2202名、孤儿68名,在读的低保家庭贫困学生有2185名。
按照恤孤助学会资助项目立项程序,经恤孤助学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在乐昌市开展“访贫助学乐昌行”项目,列为恤孤助学会2019年的第一个助学项目,对此恤孤助学会制定了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二、项目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主办单位:韶关市委市政府(简称韶关市)
乐昌市委市政府(简称乐昌市)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简称恤孤助学会)
协办单位:韶关市妇女联合会(简称韶关妇联)
承办单位:乐昌市妇女联合会(简称乐昌妇联)
支持单位:乐昌市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
工作分工:
韶关市、乐昌市:负责对当地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监督、指导,筹集部分资助款。
恤孤助学会:负责项目策划协调,核查和确定资助对象,募集资助款,起草和签订无偿资助协议,按协议履行资助责任,并按《慈善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将资助和捐款使用情况在网站向社会公开;负责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及现场家访核查工作。
韶关妇联:负责项目开展的协调、监督、指导。
乐昌妇联:负责推荐和核实申请资助对象,协助现场活动,签订资助协议,并按资助协议履行规定的责任和做好后续工作。
联络人员:
恤孤助学会: 张小姐 电话:020-37657326;
E-mail: gzoes@vip.163.com 传真:020-37657325
E-mail: 传真:
乐昌妇联: 电话:
E-mail: 传真:
三、资助工作流程
² 由乐昌妇联按恤孤助学会的条件推荐申请资助的学生;
² 恤孤助学会与韶关市、乐昌市、妇联、有关部门商定本项目工作方案;
² 恤孤助学会招募、培训志愿者、到当地家访核查、编写核查报告;
² 恤孤助学会向乐昌妇联通报家访核查报告,核实后确定资助名单;
² 在网上公布资助名单和捐赠清单,接受社会认捐;签订资助协议;
² 按资助协议发放资助款,并取得收据及由受助学生或监护人签收清单;
² 收集每学期每名受助对象反馈表(内含学生来信)并转寄给对口资助人;
² 在网上公布对每名资助对象发放资助款的“资助款使用明细表”和“资助款汇付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
² 选登学生反馈表、资助款发放收据和签收清单;
² 检查资助协议执行情况和评估资助效果,并上网公布;
² 每学期开学后核对实际上学名单、汇付资助款。
² 开展各类跟踪关怀活动。
上述工作有些将交叉进行。
四、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对象为贫困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按粤府办[2011]20号文保障的孤儿和按粤民发[2016]45号文纳入政府生活保障制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列入我会资助范畴):
1、申请学生所生活的家庭符合当地低保标准;
2、在读的幼儿园大班(确定2019年秋季学期可升小学的)、小学和初中、高中生(职中生和就读高三学生除外),或因贫辍学但承诺接受本会资助后立即复学的;
3、没有得到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长期资助(长期按从申请学期起尚有一年或以上)。
五、资助标准
每名经核准的受助学生共资助3000元,分六个学期发放,每学期500元,3000元发放完毕即结束资助。如高中毕业时3000元尚未发放完,对继续升学的,则余款一次性发放;对不升学的余款不再发放,转作资助当地其他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
六、工作计划
(一)启动乐昌市助学项目的工作安排
1、2018年12月27日,恤孤助学会致韶关妇联、乐昌妇联《关于开展“访贫助学乐昌行”项目的回复函》,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安排。
2、1月23日,在乐昌市召开“访贫助学乐昌行”工作协调会,由韶关市、乐昌市、恤孤助学会的有关领导等参加,商定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时间计划安排等。
3、3月13日,乐昌妇联向恤孤助学会提交各镇(街道)按资助条件推荐申请资助的学生填写的《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和《申请资助贫困学生汇总名册》(电子版)。随后恤孤助学会成立家访统筹组。
4、3月20日恤孤助学会对《资助申请表》及《汇总名册》进行初审和编号,并反馈给乐昌妇联。
5、4月1日乐昌妇联按“家访核查工作方案”,做好各镇(街道)村家访线路的安排,并确定各镇(街道)村的带路人员,按《家访核查安排表(范例)》填写好后,发恤孤助学会。
6、4月2日恤孤助学会审核乐昌妇联提交的《家访核查安排表》,同时将申请学生的资料转换为家访核查表,并进行家访核查志愿者招募。组织志愿者家访专项培训,召开家访领队会,进行家访志愿者的分组安排、家访物资和资料的准备等。
7、4月18日恤孤助学会召开家访志愿者出发准备会,落实家访的各项工作安排。
8、4月20、21日恤孤助学会组织志愿者、捐赠人、媒体记者对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进行家访核查。届时乐昌市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和车辆引领和协助。
9、5月10日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报告发乐昌妇联核对、确认资助名单。
10、5月17日乐昌妇联回复和确认家访核查报告,恤孤助学会终审确定最终资助人数(汇总)。
11、5月31日恤孤助学会在官网上公布家访核查报告、核查统计表和资助名单,接受社会认捐,向认捐款已到账的捐赠人(单位)移交对口的资助申请表等资料。
12、8月17日在广州星海音乐厅举办的“第十三届仲夏夜慈善音乐会(资助乐昌市贫困学生专场)”,恤孤助学会与乐昌妇联签订资助协议、举行捐赠仪式等。
13、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核对实际上学名单、人数后发放首期资助款。
(二)募捐安排
1、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报告和符合资助条件的《乐昌市申请资助贫困学生汇总名册》对外公布,并通过合作媒体宣传报道,开展社会认捐。
2、本项目资助乐昌市贫困学生人数,以经家访核查后双方确认的符合资助条件的人数为准,所需的资助款总额中,恤孤助学会负责筹募其中的80%,乐昌市负责其中20%的配套资助款交恤孤助学会,按签订的《资助乐昌市贫困学生协议》统一发放。
七、认捐方式
捐助方可选择对口资助或不对口资助。如对口资助捐款则按每名3000元一次交全;如不对口则捐款金额不限。
单位、团体或个人的大额或成批认捐的可对口一个或几个镇,签订认捐协议,邀请一起参加家访和今后的跟踪关怀。
所有捐款恤孤助学会收到后开具法定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可作为捐赠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恤孤助学会是广东省首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文获准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团体之一,批文号为粤财法[2009]87号。也是广东省第一家获准为慈善组织和公开募捐的省级社会团体。
注:现场活动要求当地:1、不要安排列队欢迎、标语口号;2、不要送锦旗牌匾等纪念品;3、不要请客招待和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