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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访贫助学和平行”待资助学生名册(贫困学生)已认捐完毕
  • 所属项目:访贫助学和平行 -> 项目动态2016-02-029211

公布“访贫助学和平行”待资助贫困学生名册 

101819日,我会组织了经培训的志愿者(含捐赠人)共95人和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广州电视台(G4日日睇—G4爱心直达)等媒体一同前往河源市和平县,对该县申请资助的17个镇635名的孤贫助学进行家访核查。

经我会和和平县教育局复核、最终确定资助的496名孤贫学生,学生资助申请表和家访核实表及家访照片已在我会建立管理档案,可来我会查阅。

在这496名孤贫学生中,有79名是“事实孤儿”,列入广东电视台和我会携手开展 “关注事实孤儿 让爱·回家”专项的行动中,您也可以在这一专栏中认捐资助(已认捐完毕)。 (链接:http://www.oesgd.org.cn/view_files.asp?id=2868

附件一:和平待资助学生名册(贫困学生)20160205.pdf

附件二: 对口资助卡.doc

一、资助的方式,可选择对口资助或不对口资助:

1、对口资助

可指定资助某名孤贫学生,每名一次性捐赠3000元,我会按每名学生每学期500元发放,直至3000元全部发放完毕。可资助每名学生3年的学习和生活。

收到捐款后我们会将您对口资助学生的申请表寄给您,在每学期开学发放资助款和收到受助学生的《反馈表》,将《反馈表》邮寄给您。

2、不对口资助

捐款金额不限,我会将捐款汇总后按每名3000元确定资助的人数。

二、联系方式:

邮箱:gzoes@vip.163.com  电话:020-37657326  传真:020-37657325

三、捐款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银行账号:44 0326 0104 0002 70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远洋宾馆支行

四、捐款的方式和管理

1、捐款可采取转账或现金方式,转账方式请见我会账号,现金方式只在我会办室和我会举办的认捐活动场合使用。

2、我会对上述捐款不按有关法规提存管理费用,全部用于资助。管理费另行募捐。

3、我会按月在网上公布“捐赠清单”、“资助款使用明细表”、“资助款汇付一览表”,具体到每名捐款人、受助学生和每次汇付金额、汇付日期等。每年聘请社会审计并在网上公布审计报告。

4、我会收到捐款后,出具广东省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按广东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一批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通知》(粤财法[2009]87号)文,这是捐赠人(企业或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为此请在汇款时将您的联系方式通知我会,以便寄送收据和今后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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