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贫助学阳东行”项目工作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为阳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广东省民政厅、阳江市阳东区共同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积极响应广东省民政厅、阳东区的号召,加入“百社联百村”行动,于2023年6月19日参加行动座谈会了解行动的具体内容,7月6、7日前往阳东区进行项目对接和参加行动的启动仪式。8月30日,恤孤助学会工作人员前往阳东区妇女联合会举行“访贫助学行”项目对接座谈会,经协商,阳东区妇联拟向恤孤助学会申请资助阳东区困境学生。
二、目的和意义
阳东区隶属于广东省阳江市,下辖11个乡镇,辖区内农村人口较多,低收入从业者较多,有部分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偏高困境家庭,这些家庭学生的生活和读书存在困难,是当前社会中很需要关爱帮助的群体。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经历必然会在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也将影响他们一生的价值取向和将来对社会的态度。这些困境学生是我们祖国大家庭的成员,他们应该、也有权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给他们公平的机会去生活和学习,再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来改变不幸的人生命运。
8月31日,阳东区妇联发来《关于申请“访贫助学行”项目的函》。恤孤助学会对此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并于9月4日复函阳东区填报《“访贫助学行”项目前期调查表》,以了解当地总体的经济状况、困境家庭的情况、学校的收费情况等,以及阳东区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款。经调研,阳东区妇联提交当地在读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困境学生有169名。
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恤孤助学会决定举办“访贫助学阳东行”项目(下称本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对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获得稳定收入的困境家庭学生,给予助学资助,从基础性的教育帮扶入手,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项目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1、主办单位: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下称阳东区)、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下称羊晚集团)
2、承办单位:阳江市阳东区妇女联合会
3、捐赠(合作)单位:广州市娇联集团等
4、工作分工:
(1)阳东区:负责对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监督、指导,并负责本项目20%资助款。
(2)恤孤助学会:负责项目策划、协调,考察和确定资助对象,募集本项目80%资助款,起草和签订无偿资助协议,按协议履行责任,将捐款使用情况在官方渠道公开;负责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及现场家访工作。
(3)羊晚集团:通过宣传报道传播慈善理念,发动社会捐款。
(4)阳东区妇联:负责推荐和核实资助对象,在阳东区领导下在当地筹集款项,协助现场活动,签订资助协议,并按资助协议履行规定的责任和做好后续工作。
5、联络人员:
恤孤助学会: 韦玮 电话: 020-37657326
邮箱: gzoes@vip.163.com 传真: /
阳东区妇联: 陈红妃 电话: 0662-6629410
邮箱: ydxfl@126.com 传真: /
四、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对象为困境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孤儿和按粤民发[2016]45号文已纳入政府生活保障制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列入恤孤助学会资助范围):
1、申请学生所生活的家庭符合当地低保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
2、在读的学前班、小学和初中、高中学生(职中生和就读高三学生除外),或辍学但承诺接受恤孤助学会资助后立即复学的学生。
3、没有得到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长期资助(长期按从申请学期起尚有一年或以上)。
五、资助标准
每名经核准的受助学生共资助4,500元,分6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4,500元发放完毕即结束资助。如高中毕业时4,500元尚未发放完,对继续升学的,则余款一次性发放;对不升学的余款不再发放,转作资助当地其他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
六、资助工作流程(以下部分工作将交叉进行)
1、由阳东区妇联按恤孤助学会的资助条件推荐申请资助的学生;
2、恤孤助学会与阳东区及有关单位、部门商定项目工作方案,签订资助协议;
3、恤孤助学会招募、培训志愿者,到当地家访核查、编写核查报告;
4、恤孤助学会向阳东区妇联通报家访核查报告,核实后确定资助名单;
5、在网上公布资助名单和捐赠清单,接受社会认捐;
6、按资助协议发放资助款,并取得收据及由受助学生或监护人签收清单;
7、收集每学期每名受助学生反馈表(内含学生来信)并转寄给对口资助人;
8、在网上公布对每名受助学生资助款发放和预留款统计的“资助款使用明细表”和“资助款汇付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
9、选登上网部分学生反馈表、资助款发放收据和签收清单;
10、检查资助协议执行情况和评估资助效果,并上网公布;
11、每学期开学后核对实际上学名单、汇付资助款;
12、开展各类跟踪关怀活动。
七、工作计划
(一)启动本项目的工作安排
1、2023年9月4日,恤孤助学会致阳东区妇联《关于开展“访贫助学阳东行”项目前期调研事宜》,对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
2、9月8日,发函阳东区妇联《关于召开“访贫助学阳东行”项目协调会事宜》,准备协调会的相关文件。
3、9月11日,恤孤助学会成立家访统筹组。
4、9月14日,在阳江市阳东区召开本项目工作协调会,由阳东区及恤孤助学会的有关领导等参加,商定本项目的工作方案、时间计划安排等。
5、9月19日,阳东区妇联将《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和《汇总名册》寄送到恤孤助学会。同时,阳东区妇联向恤孤助学会发送各镇(街道)申请资助困境学生汇总名册(电子版)。
6、9月22日,恤孤助学会对《资助申请表》和《汇总名册》进行初审后反馈阳东区妇联。
7、9月26日,阳东区妇联按家访核查工作方案做好各镇(街道)、村家访线路的安排,确定各镇(街道)、村的带路人员,按《家访核查安排表(范例)》填写好后发恤孤助学会。
8、9月26日-10月16日,恤孤助学会审核阳东区妇联提交的《家访核查安排表》,同时将申请学生的资料转换为家访核查表,并进行家访核查志愿者招募。组织志愿者家访专项培训,召开家访领队会,进行家访志愿者的分组安排、家访物资和资料的准备等。
9、10月18日,恤孤助学会召开家访志愿者出发准备会,落实家访的各项工作安排。
10、10月21、22日,恤孤助学会组织志愿者、捐赠人、媒体记者对申请资助的困境学生进行家访核查。届时阳东区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和车辆引领和协助。
11、11月10日,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报告发阳东区妇联核对、确认资助名单。
12、11月16日,阳东区妇联回复和确认家访核查报告,恤孤助学会终审确定最终资助人数(汇总)。
13、11月21日,恤孤助学会在官方渠道公布家访核查报告、核查统计表和资助名单,接受社会认捐,向认捐款已到账的捐赠人(单位)移交对口的资助申请表等资料。
14、12月31日前,当地配套20%款项汇付恤孤助学会。
15、资助款募捐完成的学期起,核对实际上学名单、人数后发放首期资助款。
16、不定期举办各类成长关怀活动。
(二)募捐安排
1、恤孤助学会已在慈善中国进行本项目公开募捐备案(备案编号为:5144 0000 7583 4027 9KA2 1001),通过举办乐步慈善健行、网络募捐、与爱心企业合作捐款等方式筹款。
2、本项目资助阳东区困境学生人数以实际核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为准,恤孤助学会负责募款80%,当地负责配套的20%款项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汇付恤孤助学会。
3、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报告和符合资助条件的《阳东区申请资助困境学生汇总名册》对外公布,并通过合作媒体的宣传报道,争取社会认捐。
4、本项目捐款由恤孤助学会按照与阳东区妇联签订的《资助协议》实施资助,于资助款募捐完毕的学期开始发放资助款。
5、恤孤助学会放弃按法规提留本项目的10%捐款作管理费,管理费和筹资费恤孤助学会另行筹募。
八、认捐方式
捐赠方可选择对口资助或不对口资助。如对口资助捐款则按每名4,500元一次交全;如不对口则捐款金额不限。
单位、团体或个人的大额或成批认捐的可对口一个或数个镇,签订认捐协议,邀请一起参加家访和今后的跟踪关怀活动。
恤孤助学会收到捐款后开具法定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可作为捐赠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
注:现场活动要求当地不要安排列队欢迎、标语口号;不要赠送纪念品;不要请客招待和送礼。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