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题 爱的奉献·心弦和奏
二、 名称:第六届仲夏夜慈善音乐会(资助徐闻地区孤贫学生专场)
三、 目的:以音乐会为平台,宣传慈善理念,答谢捐赠、合作方,让社会关心农村孤贫学生,为他们募集资助款,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东。
(注:本届音乐会和往届一样,是慈善公益演出,不发售门票,向捐赠、赞助、合作方和邀请出席人士赠送入场劵。)
四、 主办方: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简称恤孤助学会)
协办方: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影)、广东省星海音乐厅(简称星海厅)
演出方: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乐团(简称珠影乐团)
联合主办方:广州力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捐赠方:慈泉集团、广州市娇兰化妆品有限公司
赞助方:广州力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 分工:
恤孤助学会——负责总策划和联系各有关方
珠影——负责演出事宜。
星海厅——负责提供免费的演出和排练场地及相关服务。
六、 时间:2012年7月21日晚8时
七、 出席和邀请
①省市领导;
②本届和以往的部份捐赠人(单位)、赞助和合作方;
③受助孤贫儿童;
④媒体;
⑤本会人员。
八、 预算:演出与宣传资料印刷等约9万元。
九、 募款
1. 目标:资助性捐款按资助1200名计算共需人民币360万元;
2. 合作方式:对大额捐赠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分工,并按捐款金额在活动中分档次予以宣传。
3. 对资助性捐款,我会负责安排对口资助学生和向其提交每名受助学生的资料,并欢迎参加我会组织的家访调查和今后的跟踪关怀工作。
4. 所有捐款我会出具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粤财法(2009)87号文核准我会的收据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
5. 所有捐款清单、捐款所对应的每一名受助儿童情况、每次每名发放资助款的情况等都在网上公布。
十、 本届音乐会捐赠方的合作方式
欢迎单位、团体和个人乐捐合作本届慈善音乐会,所有捐款将全部用于资助(徐闻)地区的孤贫学生。
l 联合主办方:
条件:捐款 120万元(认捐400名学生);
权益(以双方商定为准):
所有的宣传品体现机构的名称和品牌logo;
所有对外发布新闻稿里均以“××爱的奉献2012年第六届仲夏慈善音乐会”出现;
现场布置体现捐赠单位的品牌名称和logo;
获赠一定比例的入场券;
邀请机构负责人出席活动作为主礼嘉宾;
机构可使用是次活动的名义自已制作礼品或宣传;
出具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音乐会现场举行捐赠仪式。
l 捐赠方1:钻石爱心机构
条件:乐捐捐款60万元(认捐200名学生);
权益(以双方商定为准):
所有的宣传品体现支持机构的名称和品牌logo;
所有对外发布新闻稿里均体现机构的名称;
现场布置体现支持机构的品牌名称和logo;
获赠一定比例的入场券;
邀请机构负责人出席活动作为出席嘉宾;
出具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音乐会现场举行捐赠仪式。
l 捐赠方2:黄金爱心机构
乐捐捐款30万元(认捐100名学生)
权益(以双方商定为准):
所有的宣传品体现支持机构的名称和品牌logo;
现场布置体现支持机构的品牌名称和logo;
获赠一定比例的入场券;
出具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音乐会现场举行捐赠仪式。
l 捐赠方3:青铜爱心机构
乐捐捐款15万元(认捐50名学生)
权益(以双方商定为准):
所有的宣传品体现支持机构的名称和品牌logo;
现场布置体现支持机构的品牌名称和logo;
获赠一定比例的入场券;
出具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音乐会现场举行捐赠仪式。
l 成本赞助商:
权益(以双方商定为准):
所有的宣传品体现支持机构的名称和品牌logo;
现场布置体现支持机构的品牌名称和logo;
获赠一定数量的入场券;
l 个人捐赠
乐捐1000元回赠入场券一张;
对口或不对口认捐一名孤儿捐款3000元回赠家庭套票3张。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