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来有些社会人士从我会网上或新闻媒体得知我会在资助农村孤儿和贫困学生,来访或电话要求我会安排他们去农村探望。我们相信绝大多数有这要求的人士是出于真心想帮助那些孤贫儿童的愿望,只是由于社会诚信的严重缺失和对我会缺乏了解所致。
但这样一种做法,也引起了一些问题,一是去的人对当地情况不熟悉,要当地与我会合作的单位陪同,使这些合作单位不胜负担。二是由于当地的情况不了解,去了对孤贫儿童家庭的某些做法引起当地的不满,效果有时并不好。还有的,未经我会同意,但以我会名义要求当地接待等,也影响我会的声誉和造成误解。
为此,明确如下:
(一) 已在我会办理了对口资助的捐款人,可按在捐款时我会给您的“资助申请表”或“孤儿登记表”上的地址自行前往探访。如有问题可与我会联系。
(二) 我会有回访制度,(在网上“工作动态”的“规章制度”栏),不定期地组织义工到已资助的地区去看望受助学生。在该地区有对口资助对象的捐款人可参加我会组织的回访活动。我会将在网上公布消息接受报名。
(三) 尚未在我会办理捐款资助手续的个人,如要去探访,请自行前往,我会尊重当地意见,不再予以介绍。也请不要以我会的名义去找当地单位而引起误会。
(四) 有资助意愿的单位、团体、个人如成批资助,请先和我会商谈。达成协议后由我会介绍给当地协助探访或由我会组织去探访资助。
(五) 我会支持一切慈善行为,我会也完全尊重个人或单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和途径开展慈善活动。我们所要防止、反对的是以慈善为名,谋私利是实的行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必须保卫慈善事业的纯洁性,使鱼目不能混珠,这样才能提高社会公信力,才有更多的善良人士放心地去资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们这个社会也才会变得更美好一些。
在一个冷漠的、互不信任的社会里,任何人都不会感到快乐和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