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注“三农”问题,支持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的助学扶贫工作,8月7日参加了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组织的“扶贫助学清远行”活动后,深感像我们这次实地看到的清新县这样的贫困农村,确实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
为此,我自愿捐款¥ 元(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元),用于 ○资助孤贫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资助学校改建危房、兴建教学用房。 ○资助学校更新、购置教学设备。 我的捐款向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的汇付日期: ○于 年 月 日前一次全额汇付。 ○分 次汇付,第一次 年 月 日; 第二次 年 月 日; 第三次 年 月 日。 捐款人 (签名) 捐款人单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