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贫助孤雷州行”项目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粤西有些地区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还有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特别是有相当数量的孤儿,他们的就学和生活都比其他儿童更加困难,孤儿的监护人中多数是高龄祖辈老人,其他由亲戚监护。这些孤儿自幼就遭遇了痛失父母这一人生的大不幸,在经济和教育上都陷入困境,孤儿几乎都靠每月几十元的低保救济生活,生存条件极为凄苦。
孤儿是当前社会弱势群体中最需要关爱帮助的。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经历必然会在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也定将影响他们一生的价值取向和将来对社会的态度。这些孤儿是我们祖国大家庭中的成员,共和国的土地上不应该有被遗忘的孩子,他们应该、也有权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人生的起跑线上给他们有公平的机会去生活和学习,再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已经非常不幸的人生命运。
胡锦涛总书记批示:“动员社会力量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温家宝总理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我们举办本次活动,就是要提倡社会责任,宣传慈善文化,通过帮助这些命运多舛的孤儿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用慈善助孤这一看得见的公平正义,来推动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二、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政府(简称湛江市)
雷州市人民政府(简称雷州市)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简称恤孤助学会)
协办单位:湛江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雷州市妇女联合会
捐赠(合作)单位:广州慈泉集团等。
湛江市、雷州市 负责对当地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监督、指导,在当地募集捐款。
恤孤助学会 负责项目策划协调,考察和确定资助对象,募集捐款,起草和签订无偿资助协议,按协议履行资助责任,将捐款使用情况在网站公开等。
湛江市及雷州市妇女联合会 负责推荐和核实资助对象,协助现场活动,募集当地捐款的具体工作,签订资助协议,并按资助协议履行规定的责任和做好后续工作。
恤孤助学会: 葛晓红(常务副秘书长) 电话:87777268; 13802535183
E-mail: gzoes@yahoo.com.cn 传真:87765567转6200
湛江市妇联: 陈娟主席 电话:0759-3180167; 13702888820
E-mail: cj888820@126.com 传真:0759-3180234
雷州市妇联: 李素兰副主席 电话:0759-8813694
E-mail: lzflcq@21cn.com 传真:0759-8813694
三、资助工作流程
恤孤助学会和湛江市、雷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后确定本工作方案/由当地推荐申请资助的对象/组织到当地家访调查、写出调查报告/确定资助名单/签订捐赠协议和资助协议/按资助协议发放资助款,并取得收据及由受助对象或监护人签收清单/收集每学期每名受助学生来信和学校的反馈表并转寄给对口资助人/在网上公布对每名资助对象资助款发放和预留款统计的“资助款使用明细表”和“资助款汇付一览表”,选登学生来信、学校反馈表、资助款发放收据和签收清单/对已资助对象进行跟踪访问和持续关怀,检查资助协议执行情况和评估资助效果,并上网公布。
上述工作有些将交叉进行。
四、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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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动雷州助孤项目的工作安排
1、恤孤助学会制定“访贫助孤雷州行”项目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交湛江市、雷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恤孤助学会、湛江市、雷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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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月18、19日恤孤助学会组织志愿者,对第一批推荐对象约1400名进行逐户家访调查( 建议湛江、雷州也派志愿者参加,可考虑大学生社团)。届时湛江市及雷州市相关部门派人和车引领和给予协助。(详见《“访贫助孤雷州行”家访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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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恤孤助学会向社会公布待资助孤儿名单,完善手续,争取年末或2011 年初汇付今年秋季学期资助款。
7、第二批约1000名的时间安排见附件《雷州助孤项目时间安排》,争取明年2月元宵节前基本完成。
(三)、募捐安排
1、恤孤助学会将家访调查报告和符合资助条件的《雷州市申请资助贫困孤儿汇总名册》对外公布,争取社会认捐。
2、雷州市按原来统计共有贫困孤儿2438名,本项目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全部予以资助(实际资助人数按家访核查后,确认符合资助条件的人数确定)。按资助标准每名3000元计算,共需募集资助款731.4万元。经协调会商定,恤孤助学会负责1400名的420万元,雷州市负责1000名的300万元。为本项目募集的捐款全部用于雷州市助孤。所有捐款均交恤孤助学会按双方签订的《资助雷州贫困孤儿协议》发放。
3、恤孤助学会寻找捐赠方或合作方,首先与理事所在单位及以前有合作的单位沟通,争取他们的参与和支持。雷州市发动当地爱心企业和人士为家乡的慈善事业出力。
4、本项目第一批资助1400名,第二批资助余下的1000名。其中第一批由恤孤助学会负责1000名的300万元,雷州市负责400名的120万元。第一批捐款争取十二月份基本落实到位,今年底或明年初发放今年秋季学期资助款,雷州方负责在春节前发到受助学生。第二批捐款由恤孤助学会负责400名的120万元,雷州市负责600名的180万元,争取2011年1月份基本落实到位,元宵节前发放。
5、雷州市捐赠方的捐款,直接汇交恤孤助学会,恤孤助学会为捐赠方开具“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可作为企业或个人税前扣除的法定依据。
五、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对象为贫困孤儿,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孤儿。孤儿的定义参照广东省妇联07年进行孤儿普查时的标准确定,即:父母双亡;父母一方去世或失踪,另一方另组家庭或离家出走、或其他原因,事实上未尽抚养子女责任达四年或以上。
2、经济状况。所生活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广东省规定的低保或五保户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
3、当地在读的小学(含学前班)、初中或高中学生(不含职业中学学生)。或者是因贫困失学、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承诺接受资助后即继续学业的辍学学生。
4、在当前未接受其它社会团体或组织、个人的长期资助(从本年度秋季起资助期还有一年或一年以上);享受政府低保金等资助的可申请,但在申请时必须列明。
每名受助学生资助款共3000元,小学和学前班阶段时每学期资助300元,初中、高中阶段时每学期资助500元,至3000元资助款全部发放完毕或高中毕业为止。如高中毕业继续升学,所余资助款一次性发放。
七、认捐方式
捐助方可选择对口资助或不对口资助。如对口资助捐款按每名孤儿3000元一次交全;如不对口则捐款金额不限。
单位、团体或个人的大额或成批认捐的可对口一个或几个镇,邀请一起参加家访和今后的跟踪关怀。
所有捐款恤孤助学会收到后开具法定的“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可作为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恤孤助学会是广东省首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文获准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慈善团体之一,批文号为粤财法[2009]87号。
注:现场活动要求当地:1.不要安排列队欢迎、标语口号,2.不要送锦旗牌匾等纪念品,3.不要请客招待和送礼。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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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