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梁姨母女租房事宜的公告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与广州电视台G4栏目组合作的有关资助梁姨母女租房和心心上学的项目,我会一直跟进相关事项(详见我会官网“工作动态”<心心母女终于租到房了!>一文)。
梁姨母女入住新租房后,由于种种原因,决定与房东注销租赁合同。昨日,在中介和志愿者的见证下,梁姨与房东注销合同,并协商达成以下相关事宜:
1、租客应付一个月房租1500元,及一个月物业等费70元,合计1570元。房租期为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20日,租客保证在此日期前搬出;若提前搬出,则按每天50元退还相关费用;
2、房东为租客付本次租房中介费750元,及搬出时搬运费350元,合计1100元。其中,搬运费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由房东和租客协商;
3、房东已收租客租金12500元,物业等费570元,押金3000元,合计16070元。与上述两项相合计,房东合共退还租客15600元;
4、退款方式:房东今日(2012年4月11日)退还租客现金10000元;余款5600元待租客交钥匙,验收家具电器后付齐现金;水电费用当日另算。

为了妥善保管好捐款人的善款,达成捐款人善良的意愿,恤孤助学会按照之前租房付款方式并与梁姨协商,本次退回的10000元现金,按照5:5比例退还双方,由双方各保管5000元。

考虑这段时间内日常生活所需,恤孤助学会交予梁姨1500元资助款,用于购买生活用品。

4月14日上午,梁姨与房东验收完家具、电器后,交钥匙退租。按照之前双方协议,房东退还5600元余款,及提前7天搬出租金350元,共5950元。扣除水电费53元、赔偿热水器配件42元、热水器装卸费用120元、搬家公司搬运费350元及停车费5元,剩余5380元。恤孤助学会退还梁姨其所出部分300元,剩余5080元。
14日下午,梁姨母女搬进新租房。新租房租金每月700元,租期1年,押金实付700元,垃圾费120元,加上中介费210元,共9430元。并给与生活费用2000元,共11430元。


截止2012年4月20日,我会共收到帮帮梁心心捐赠款20905
元,除去租房相关费用,以及支付生活费用4500元,余款6589元。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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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