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送捐赠收据的通知
一段时间来有部分捐款人通过汇款向我们捐赠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寄送捐赠收据。
我们感谢各位对我会信任而捐赠的同时,也希望在汇款后给我们通知,以便将捐赠收据寄送给你。我们每月公布捐赠清单,内容包括日期、金额、捐赠人和捐赠收据编号,如你希望匿名,也可通知我们,由你起名,或我会按过去做法以“爱心人士”、“有心人”等称呼上网公布。
由我会开出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按粤财法[2009]87号文,可做为捐赠人(个人/单位)所得税进行税前扣除的法定凭证。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13-05-07
2532
【工作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