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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各受助单位的信函(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资助款发放工作的通知)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2013-09-031313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资助款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感谢贵单位一贯以来对我会资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每学期的资助款准确及时发放,让受助学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做了大量的工作。

开学后,按你我双方签订的《资助协议》又要进行新一学期资助款的发放工作,为保证资助款发放的准确、及时,请贵方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资助期内的受助学生2013年秋季学期在读情况,包括是否继续读书、是否辍学、或外出打工、或随父母及亲友外迁、或有些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等情况。

2、请在所附的《13年秋季学期在读核对情况表》(见附件1)中的“13年秋季核对情况”一栏填写清楚该学生本学期是否继续在原地上学、在读学校和年级、是否辍学和辍学的原因等情况,请在916日前电邮我会。

3、对因辍学等原因停止资助的学生的资助款余额,可由贵方推荐符合资助条件的孤贫学生替补资助,请贵方填写《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照片),交由我会审核,必要时我们将组织志愿者进行家访核查。

4、我们在收到贵方的关于在读核对情况的回复、以及对替补资助学生的名单的审核后,将及时汇付2013年秋季学期资助款,并通知贵方查收。

5、请贵方收到资助款后,开具贵单位的收款收据及时寄我会。

6、请贵方按《资助协议》及时将资助款发给受助学生。并按照我会提

供的“资助款发放签收表”进行签收,把原件加盖公章后寄回我会。如资助款是通过银行汇入受助学生帐户的,请将银行转帐的回单明细表寄我会。这些都是我会的财务档案,列入审计。

7、请贵方通知受助学生及时认真填写受助学生的反馈表和感谢信。

8、上述“资助款发放签收表”、受助学生的反馈表、感谢信等,请按学校或地区统一收齐后,按资助协议明确的时间,整批寄来,不要让学生各自分别寄而造成经济负担或寄失,我们收到后将转寄给对口资助人。

9、去年有捐赠人反映发现有的受助学生资助款签收清单上的签字和

来信的笔迹跟以往信件上的笔迹有明显的差异,对此产生质疑。务请防止冒领、冒写。

10、请贵方在回复本函的同时注明贵单位负责人与本会沟通联络的负责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地址等。

 

由于每学期资助款发放涉及的环节多,包括在读情况核对→计算并汇付→发放并签收→反馈表填写和收集邮寄我会我会组织志愿者整理复印→录入电脑存档→寄给对口资助人等,如其中一个环节的拖延或有其他问题,都会使捐赠人产生疑问,从而对你我双方的资助款发放产生质疑,这在当前社会诚信环境下是非常敏感的,因此请贵方务必抓紧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针对这几年来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会去年制定了《关于对资助后各个工作环节加强落实的细则》(见附件2),目的是为了把好事办好,让孤贫学生及时收到资助款,并争取更多帮助。此细则已在我会网上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非常希望能得到贵单位的配合,按此细则做好资助后各个环节的工作。

附件:1、《13年秋季学期在读核对情况表》

2、《关于对资助后各个工作环节加强落实的细则》

 

以上如有不清晰或需要沟通的,请及时联系我会。收到邮件请确认,谢谢!

电话:0203765 7326   传真:0203765 7325

 邮箱地址:gzoes@vip.163.com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04号之三2   邮编:510060

联系人:韦玮小姐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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