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关于收缴201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现就会员缴纳2019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章程第六章第六十八条):
(一)会长、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300元;
(二)理事、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三)监事长、监事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五)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六)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二、缴费方式:
1、微信或支付宝缴费: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缴费。
2、现金缴费,可来本会办公室办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04号之三2楼。
3、银行转账,请备注 “姓名+2019年会员费”,需要会费收据的请留地址或电话。
账户名称: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银行账号:440 3260 1040 0027 0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远洋宾馆支行
三、会费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会员费缴纳工作将在2019年12月31日截止,对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按《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视为自动退会。
四、2019年会费缴纳情况
截止2019年9月30日统计,尚有38名会员未缴纳2019年度会费,我们将以短信(或微信)方式个别通知,并附上缴费链接(或二维码),收到信息的会员请尽快缴纳会费,谢谢!
说明:按财务制度规定,会费应在当年按标准缴纳,不接受补缴和预缴,多缴部分作为捐款,开具捐赠收据。
附: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章程》链接(网站)
//www.oesgd.org.cn/about.asp?id=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