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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关于收缴201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已完毕))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2019-08-214848

各位会员:
 
    根据《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现就会员缴纳2019年度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章程第六章第六十八条):

(一)会长、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300元;

(二)理事、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三)监事长、监事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五)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六)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缴费方式:

1、微信或支付宝缴费: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缴费。

 

2、现金缴费,可来本会办公室办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04号之三2楼。

3、银行转账,请备注 “姓名+2019年会员费”,需要会费收据的请留地址或电话。

账户名称: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银行账号:440 3260 1040 0027 0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远洋宾馆支行

三、会费缴纳截止时间:

2019年会员费缴纳工作将在2019年12月31日截止,对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按《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视为自动退会。

附: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章程》链接(网站)

//www.oesgd.org.cn/about.asp?id=188

 

阅读原文:

http://lxi.me/5tad3「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关于收缴2019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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