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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孤助学 期待有你
  • 羊城晚报2013-05-031071

 

                    恤孤助学 期待有你

 【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对象为孤贫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已列入粤府办[2011]20号文保障的孤儿和职中生不属于资助范围): 

  1、申请学生所生活的家庭符合当地低保标准;

  2、没有得到非政府组织或个人长期资助(长期按从申请学期起尚有一年或以上);

  3、在学的学前班、小学和初中、高中学生,或因贫辍学但承诺接受资助后立即复学的。

  【认捐方式】

  捐助方可选择对口资助或不对口资助。如对口资助,捐款按每名3000元一次交全;如不对口,则捐款金额不限。

  单位、团体或个人大额或成批认捐的,可对口一个或几个镇,并可获邀请参加家访和今后的跟踪关怀。

  所有捐款恤孤助学会收到后开具的法定“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可作为捐赠单位或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恤孤助学会是广东省首批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文件获准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慈善团体之一,批文号为粤财法[2009]87号。

  【资助标准】

  每名经核准的受助学生获资助3000元,分学期发放,每学期500元,3000元发放完毕即结束资助。如高中毕业时3000元尚未发放完,对继续升学的,余款一次性发放;对不升学的,余款不再发放,留作资助当地其他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

  【募捐安排】

  1、恤孤助学会将家访核查报告和符合资助条件的《廉江市申请资助孤贫学生汇总名册》对外公布,争取社会认捐。

  2、本项目资助廉江市孤贫学生人数,以实际核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为准,所需的资助款,恤孤助学会负责募款70%,廉江市负责募款30%。如募捐款超额,仍用于资助廉江孤贫学生。

  3、本项目捐款争取8月份落实到位,廉江市负责的募捐款汇交恤孤助学会统一管理使用,按资助协议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发放资助款。(张林 孙朝方)

  文章来源: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3-05/02/content_143662.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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