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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致歉并承诺努力善后
  • 新快报2014年7月11日A23版2014-07-111062

《留守儿童“幸福列车”被单方面叫停》追踪

涉事双方联合发声明:

新快报讯 记者潘芝珍报道 就此前被叫停的“幸福列车-广州彩虹之旅”公益活动,昨日下午,涉事双方发出了联合声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向此前参与组织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致歉,并承诺支付前期的费用投入和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联合声明

“期待幸福列车重启”

本报报道了30名安徽籍留守儿童在参加“幸福列车-广州彩虹之旅”公益项目活动时,临行前被发起方单方面叫停的新闻后,引起了相关各方的高度重视(详见本报7月10日A21版)。

昨日,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在其官网挂出文件解释称:由于基金会原项目官员离职,为保证项目质量,基金会暂时终止了该项目的实施,并对前期参与该活动并付出劳动的志愿者及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歉意”。基金会承诺将按照协议及工作进程,支付灯塔计划前期费用,全力做好活动善后工作。

“事实上,这是一份联合声明。”灯塔计划发言人梁逸表示,活动“实施终止”并不意味着项目夭折,还会与对方继续磋商,为促成留守儿童的广州之旅做出努力,并期待幸福列车的重启。梁逸说,希望所有公益人、公益机构借鉴此事,不要让有意义的公益活动再有波折,走弯路。

圈内反响

“机构合作需‘铁律’约束”

此次事件也在广州的公益圈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代会长王颂汤认为,合作开始前的书面协议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对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要有预判,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遇到重大变更时,尤其是一方不能履行合约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付诸法律。”

“铁律”之外,王颂汤还提出“机构自律”。“公益机构之间的合作更要讲求信誉,公益项目是否能顺利实施,不仅影响到公众对涉事公益组织的质疑,一定程度上,也会削弱公益机构的公信力。”

另一位广州资深公益人则表示,公益圈内以“大”压“小”的现象并不鲜见。“签订协议时,协议文书权责不对等,乙方(承办方)基本没有问责权。”该人士坦言,接地服务的小公益机构愿意承接项目,但推进中一旦出现问题,协议条文中根本找不到针对甲方(发起方)违约的条款。

文章来源:新快报2014年7月11日A23版

http://epaper.xkb.com.cn/view/94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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