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关于对已资助对象跟踪访问的办法(试行)
一、目的:为了更好的了解资助对象受助后的情况和资助效果,资助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跟进和总结我会的资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访问对象:受助学生及其家庭和就读的学校。
三、发问内容:
1、资助协议执行情况;
2、资助款发放和使用情况;
3、受助学生的学习,品德和健康情况;
4、受助学生家庭的经济等情况。
四、访问方式:经事先联络后到现场
1、 和学校领导、老师交谈;
2、向受助学生了解情况;
3、走访受助学生家庭、向家长或监护人了解情况。
五、访问程序:
1、选定访问地区、对象;
2、编写访问提纲和计划;
3、做好访问记录表(酌情拍照);
4、编写访问报告;
5、填写每一访问对象的调查表;
6、汇报访问情况,研究和作为发现问题的处理;
六、工作组织:
1、每年不定期组织若干次;
2、每次组织义工若干名,做好准备工作,编写访问提纲和计划;
3、联系受访学校,确定访问的对象;
4、现场访问时可分为若干小组,每组一般两人;
5、一般应当天往返;
6、注意安全。
七、附则:
本办法于2007年10月起施行,通过实际执行情况加以总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