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我会名称的通知
2009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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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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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会的名称在不同场合的准确使用,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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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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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全称是“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简称为“恤孤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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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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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简称的“恤孤”是我会主要的服务对象,“助学”是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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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服务内容,这就涵盖了我会的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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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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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规范性的文件、合同、协议、资料、纸质或影像等电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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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载体中和讲话等,在标题、第一次提到、落款时必须用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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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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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题或内容中(不含落款)已使用过一次全称后可使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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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当我会作为第一人称时,可用“我会”或“本会”代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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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会作为第三人称时,可用“该会”代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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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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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