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办公会制度
2008年1月7日
为了对日常工作的有计划安排和协调,特制订“秘书处办公会制度”。
一、参加人员: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宣传拓展部部长、联络部部长以及与该次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
二、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周一上午9:30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要求开展的工作,具体内容为:
1、对上次秘书处办公会所作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2、对近期工作项目的确定、要求和分工做出安排;
3、讨论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执行落实:对会议作记录备查,会后秘书处、宣传拓展部、联络部按会议决定分别负责执行,并向下次会议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