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会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提留管理费和筹资成本的建议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我会成立以来一直放弃从资助捐款中按法规提留管理费和筹资费用(不含专项基金和蝴蝶助学团),管理费用由理事和爱心人士负担,筹资费用由银行存款利息冲抵和理事、爱心人士负担。随着我会发展、业务量的快速增长,管理费和筹资费用越来越大。
为此建议:
(一)对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规定适度提留管理费,并在募捐前公示。
(二)对某些单笔大额捐款,在捐赠方同意的前提下从捐款中提留或另捐赠管理费。
(三)筹资成本对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规定适度提留或实报实销,并在募捐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