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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关于对我会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提留管理费和筹资成本的建议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2014-03-04
  • 3981

 

 

关于对我会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提留管理费和筹资成本的建议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我会成立以来一直放弃从资助捐款中按法规提留管理费和筹资费用(不含专项基金和蝴蝶助学团),管理费用由理事和爱心人士负担,筹资费用由银行存款利息冲抵和理事、爱心人士负担。随着我会发展、业务量的快速增长,管理费和筹资费用越来越大。

为此建议:

(一)对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规定适度提留管理费,并在募捐前公示。

(二)对某些单笔大额捐款,在捐赠方同意的前提下从捐款中提留或另捐赠管理费。

(三)筹资成本对某些募捐项目按法规规定适度提留或实报实销,并在募捐前公示。

 


03.04
2014
浏览人次:3981
内容来源: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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