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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2013-01-30
  • 4998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本办法为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官方微博日常运行、维护拟定,为官方微博发布、管理之基本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作为成立八年多的民间慈善团体,探索中国

特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民间慈善的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希望利用官方微博这一新媒体平台,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建设工作平台,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微博发布的内容与程序。

 

第二条 官方微博树立的品牌形象

官方微博代表着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的对外形象。此形象为:诚信透明之公益组织、细致亲和之慈善长者。敦厚热忱,关切公平正义,推进社会建设。

 

第三条 官方微博功能

1、宣传现代慈善理念

2、沟通联系捐助人及志愿者

3、展现会员风采

4、搭建捐助与受助的渠道

5、实践透明办会理念,做到信息公开、公示。

所发微博应主要围绕这几个目的,进行材料的筛选、采编、转发。

 

第二章 官方微博的建立与使用

 

第四条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新浪官方微博为:http://e.weibo.com/3088706122/profile,是我会最高层级的官方微博,负责

我会重要、全局性工作信息的发布。我会的会员单位、会员、志愿者和下属机构、部门可随后转发,但发布的信息不替代,不与官方微博信息相悖。

 

第五条 官方微博版块设置:

1#我们播种爱#:会里的各类活动动态,如家访、探访病童、捐助、支教等;

2#期待您的爱#:编发及转发孤贫儿童、病童等情况,引起社会关注;

3#爱的召集令#:招募志愿者的公告;

4#爱的使者#:志愿者风采展示;

5 #爱的共振#:会员单位动态;

6#爱的能量#:转发各种心灵感悟及励志话语;

7、财务公开、信息公开;

8、为专项活动开辟专门栏目,如#2013义拍义卖慈善会#

 

第六条 编发、转发官方微博注意事项:

1、不转发与评论敏感政治事件、官员名人私生活事件、种族民族宗教问题、涉外问题、军事问题、揭露腐败问题等;

2、不编发、转发与会务无关的个人事件、个人情绪;

3、不发布有损我会形象或恶意损害他人形象的微博;

4、不转发、评论来源不明确的求助微博;

5、置顶微博一般为会中较大事项;

6、转载应注明出处;

7、可以适当使用年轻化的网络语言,做到轻松活泼、便于传播,但要区别于个人微博,减少表情符号等的使用。

 

第七条 官方微博工作流程:

1、每日编发、转发微博总量控制在10条之内,不给粉丝造成信息轰炸骚扰;

2、每日上午11时、下午5时由指定的工作人员上网进行一轮更新及转发,及时处理各类私信、评论,并将重要舆情及时报告我会领导;

3、每周一上午例会,由各部门报动态,梳理出当周大事,列出可编入微博

的信息,送秘书处审核;梳理上周遗漏进行补救;

4、每周二确定本周大事的微博,并设定公布时间;

5、每月参加一至两次新浪或者其他媒体发起的公益活动,有助于扩大官方微博影响;

6、每月度(尽量每月第一周发布上月)发布统计数字、财务数据、资助数

据、捐助数据等;

7、每月策划一个公益性话题,希望可以引起社会关注以及粉丝讨论,最好与新闻时事结合。

8、法定节假日提前做好微博设定,鼓励利用工余时间进行更新。

 

第三章 微博管理构架

 

第八条 微博素材搜集人员由秘书处指定,编辑人员为媒体宣传团队工作人员,审核人为副秘书长。

第九条 恤孤助学促进会每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为官方微博提供素材,并进行转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起试行三个月,补充完善后正式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所有。


01.30
2013
浏览人次:4998
内容来源: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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