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对申请资助对象进行家访核查工作的规定和流程
2008年11月19日
按照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资助工作制度,对申请本会资助的孤贫学生实施资助之前,必须先对这些学生及其家庭进行家访核查,为确定资助对象提供客观真实的资料。
家访工作的要求是组织志愿者到达当地,访问申请人的家庭,与申请人及其家人直接见面,了解并记录真实的家庭情况,填写家访核查的表格;并根据本会的申请资助的条件,给出资助与否的建议。汇总统计具体数据,对家访核查工作做总结。提交本会审核并确定具体的资助对象名单。
整个家访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家访核查工作的计划;
二、家访核查工作的实施;
三、家访核查工作的总结。
第一篇:家访核查工作的计划
在确定对某个地区或单位实施资助的意向之后,本会将按照推荐资助农村孤贫学生的条件,请当地相关组织向本会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和《资助申请表》。本会资助工作部据此筹备家访核查工作。明确该次家访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目的,确定领队人选。领队负责制定具体的家访核查方案,组织志愿者进行家访核查工作,完成家访核查工作的各项报表和家访核查总结,为确定资助对象提供客观的材料。
第二篇:家访计划的实施
在完成筹备工作后,按计划进行和完成家访核查工作。志愿者通过家访了解申请对象及其家庭情况,并填写《家访核查表》。家访核查后,志愿者及领队把家访核查的总体情况,汇总在《XX地区家访核查统计表》内。具体家访核查当中,需要注意事项,参照《家访核查须知》。
第三篇:家访核查工作的总结
家访核查结束后,领队根据家访所得的详细资料,编写出《XX地区(或单位)家访核查报告》,并且根据推荐资助对象的条件,提出建议资助名单和不资助名单,后者应列明具体原因。家访总结应做到:准确清晰,客观公正,项目齐全,按时完成。总结归纳以数据为主,有可量度性。从而为资助对象的选择和确定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具体参考《家访核查总结模版》
具体实施见《3.05.1家访项目统筹组架构职责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