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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关于将已纳入政府生活保障的孤儿停止资助后的结余款替补资助其他贫困学生的工作方案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2013-02-17
  • 3581

 

关于将已纳入政府生活保障的孤儿停止资助后的

结余款替补资助其他贫困学生的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2010年月1116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广东省据此在2011412发布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20),明确广东省纳入保障的散居孤儿救助每人每月600元为全省最低标准。

民间慈善是政府社会救济的补充,为了用好民间捐赠资源起雪中送炭的作用,按照225我会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对已纳入政府保障的孤儿、按与当地签订的“资助协议”的有关条款停止资助。

我会为每个地区、项目助学性募捐时的公开承诺,以及与各地区签订的资助协议,都明确超额募捐或某些受助学生停止资助后的结余资助款,仍用于当地的助学。

为此,自2月起与有关地区的对口单位不断联系沟通,大部分地区已完成了各项统计,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停止资助的孤儿共有英德、阳春、陆河、信宜、遂溪、雷州等6个地区约 2410 名。

一、替补资助方案

替补资助方案经研究和多方比较后,确定如下:

1、对口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在该地区所认捐人数多,按结余总数替补,替补学生按

每人3000元,余额不足资助1人时,由我会补足。

2、对口资助人在该地区认捐的人数少,如1名,结余款不足3000元,由我会补

够,欢迎对口认捐人补充捐赠。

3、没有对口认捐的,在该地区视结余款情况按上述(1)或(2)的方式由我会补

够。

据各地区现已报来的统计,按上述三种方式,替补资助的学生共约 1366 名,我会所负责补够的资助款约 11.58 万元。

二、替补工作安排

1710前通知英德、阳春、陆河、信宜、遂溪、雷州等地区的对口单位,在7月底前报送推荐替补学生的资助申请表和汇总名册,按我会资助制度和流程办理。做家访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2、鉴于历来家访核查的符合率不会是100%,为保证结余资助款全部用于当地,各地推荐替补人数可按比例适当增加,经家访核查确认符合资助条件的人数,如超过该地区结余款可资助人数时,超额的资助款由我会承担。

3、拟在开学后9-11月组织逐户家访核查,计划分4-7批进行,出动志愿者约250人次,家访的直接开支预算约3万元。分批在年底前确定全部替补学生名单。

三、资助款发放

1、替补学生资助款发放从今年春季学期起计发,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资助款(三届一次理事会调整后的新标准)。

2、完成家访核查一批,发放一批资助款,争取在年内完成最后一批替补学生的资助款发放,让替补学生在学期结束前收到,赶上春节。

四、上述工作,涉及对口认捐单位和个人约 189 个(人),为了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了今后寄送每个学期反馈资料保持连续性和避免误会,在710日前发函通知对口认捐人,说明替补工作安排,收集反应。待替补学生确定后寄交资助申请表等。

五、上述工作情况将按工作进度,在我会官网上公告。


02.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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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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