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志愿者下乡工作时购买保险的办法
为了给志愿者在下乡工作时提供一定的安全方面的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人员
本会志愿者和工作人员。
二、适用范围
从事本会组织的或经本会同意的去广州市以外的农村地区参加家访调查、回访、会议等工作。
三、适用时间
计划申请的工作时间内。
四、投保险种
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定义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投保保额
每人一份,保费5元/天,保额10万元(见附件一)。
六、投保手续
本会有关各部在出发前两个工作日将投保时间和参保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用电邮发给秘书处(见附件二),由秘书处统一办理投保事宜。
上述名单一经投保就不要调整,以避免万一发生保险事故索赔时因未列入投保名单而遭拒赔或投保后又不去而造成浪费保费。
七、其他
如下乡时租用社会营业车辆,在洽租时应明确保险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通过后试行。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投保名单表.pdf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