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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志愿者管理和工作制度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2018-03-31
  • 6048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志愿者管理和工作制度(修订)
  2008年11月19日常务理事会通过实施
2018年3月31日修订(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总则
1.1、慈善组织永恒的使命和责任,是建设一个可信任的平台,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去救助困境中的人们,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慈善服务,成为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的有益补充。 
1.2、本会作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按法规应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为志愿者建设一个快乐和谐的助人自助、服务社会的平台。
1.3、志愿者是本会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本会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主要人力资源,是本会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做好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4、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志愿服务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
3)本会章程
二、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定义
2.1、“ 志愿者( VOLUNTEERS)”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
2.2、本会的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我会的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实现自身价值的人群。
2.3、志愿服务是指本会组织的自愿、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包括本会的各项慈善公益活动。
三、志愿服务的原则
3.1、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3.2、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注册登记及有关隐私信息。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3.3、努力为志愿者建设一个快乐和谐、助人自助、服务社会的平台,打造一支有理念、能奉献、守纪律、肯实干的志愿者队伍,实践我会的创会宗旨和自我定位,做现代慈善理念的传播者、现代慈善行为的服务者,现代慈善事业的探索者。
四、志愿者的承诺
本会志愿者应信守以下承诺:本人自愿成为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的志愿者,并承诺在志愿工作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公序良俗,认同慈善理念和我会的宗旨, 遵守我会的制度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在志愿工作中秉承平等、同情心、关爱、严谨的原则和态度,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奉献力量。
五、志愿者工作内容与任务
5.1、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调研、宣传、募捐、资助等慈善公益活动。
5.2、参与对受助对象、捐赠人、志愿者的相关服务工作。
5.3、参与本会的其他有关工作。
、志愿者的权利
 6.1、有参与本会活动并承担相关工作的权利,对所参与的志愿服工作有知情权,包括工作的目的、时间、内容和承担的责任、风险等。
 6.2、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包括新晋志愿中的培训、各项目和活动的专业培训、以及其他培训。
 6.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4、有享受本会制度规定的有关工作津贴的权利。
6.5、有按本会制度获表彰奖励的权利。
6.6、有优先获得本会志愿者团队提供服务的权利。
6.7、有获取本会为其开具的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利。
6.8、有权享受政府给志愿者的优惠政策。
七、志愿者的义务
7.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付诸于行动。在工作中与其它志愿者相互合作、友好相处,有团队意识。服从所在小组或团队负责人员的管理,按要求完成所承诺的工作。 
7.2、不得以本会志愿者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会工作无关的、特别是营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7.3、自觉遵守本制度,维护本会志愿者形象。
八、志愿者的注册登记
8.1、年满16周岁自愿参加本会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可申请注册登记,经我会批准后成为本会志愿者。在本会信息平台(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志愿者登记表》,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后提交本会。
8.2、本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后,邀请其加入本会志愿者群,并列入本会“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 ”。
九、志愿者的建设和管理
9.1、理念、作风、专业建设:
1)理念要求:有理念,能奉献,肯实干,守纪律
2)作风要求:态度诚恳,工作严谨,办事认真,风尚朴素
3)专业要求: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技巧
9.2、组织建设
结合本会各项目的开展,志愿者团队成立若干部门和团队,设置部长、团队总监,并结合项目的开展情况,成立项目统筹组,承担对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的责任,在确保各项目有序开展的同时,为志愿者提供成长锻炼的平台。
9.3、志愿者服务招募
1)本会开展的慈善公益活动,将在本会信息平台(官网、微信等)发布志愿服务活动招募书,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活动介绍、活动时间、招募人数、岗位要求、工作要求、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并确保招募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志愿者可按照招募书要求进行报名,由项目统筹组对志愿者进行培训考核,符合条件的入选参加。志愿者在服务中应按要求统一着装,本会应为志愿者记录服务时数,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评价情况等。
3)本会为参加各项活动的志愿者提供必要条件,解决志愿者在活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外出下乡的活动,按本会相关制度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4、志愿者培训
1)新志愿者培训:每年不定期举办,向新志愿者介绍本会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会的创会宗旨、慈善理念、办会原则、组织架构、主要业务和慈善项目等,以及讲解如何做好志愿者,包括志愿者应遵循的原则、志愿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等。
2)专项培训:结合每项目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培训,包括项目的目的、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岗位职责和要求等,以确保项目的有效开展。
3)其他培训:邀请社会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为志愿者提供学习和成长空间。
9.5、志愿者的信息管理
1)设立“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录入志愿者的基本信息,以及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包括服务时数,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评价情况等。
2)根据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如实、无偿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3)志愿者的数据信息,在本会信息系统录入的同时,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录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9.6、志愿者的激励和表彰
为感谢和激励志愿者在本会工作中的无私奉献、辛勤付出和卓越贡献,按本会《志愿者表彰办法(修订)》,每年对志愿者进行表彰。
十、附则
10.1、本规定经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10.2、本会对本规定有解释权。
附:《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03.3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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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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