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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会员入会指南
  •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2007-12-23
  • 4897

根据本会章程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四十七条制定“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入会指南”。

一、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热心公益事业。

二、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与促进会领导进行面谈,沟通加入本会的想法;
(三)、签认遵守“会员守则”;
(四)、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或授权机构批准;
(五)、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 入会后要求:
(一)、熟悉本会的章程和会员守则;
(二)、各展所长,积极支持本会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三)、维护促进会的利益和形象。

四、 会员权利和义务:

会员权利:

(一)、 会员拥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和制度;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其它

(一)、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以及会员守则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12.23
2007
浏览人次:4897
内容来源: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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