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贵州省从江县第二民族高级中学(下称从江二高)向我会蝴蝶助学专项基金(简称蝴蝶助学)申请对该校今年入学的贫困新生进行资助。按照我会孤贫学生资助流程,从江二高向蝴蝶助学提交了贫困学生的《申请资助学生汇总名册》和《资助申请表》。9月5日-6日,蝴蝶助学组织了经培训的25名志愿者(含捐赠人)前往贵州省从江县对申请资助的37名贫困学生进行逐户家访核查。经家访核查并与从江二高复核后,确定资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16名。按资助标准每名学生每年资助206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共资助三年。现已筹募到第一学年的助学款共32,960元。在家访核查结束后至10月10日的统计,全部贫困学生已经认捐完毕,已到账助学款20,600元,待到账12,360元,名单详见附件:《蝴蝶助学孤贫学生资助项目从江二高2020级贫困学生确认资助名单(公示)》。
一、学生档案的管理
受助学生的资助申请表和家访核查表及家访照片将在我会建立管理档案,可随时进行查阅,对口资助的学生资助申请表与捐赠收据将发送给对口资助人。
二、本项目捐款的使用和管理
1、本项目一对一认捐,我会放弃按法规提留管理费,全额用于资助。
2、我会在每学期开学时,与从江二高核对每位受助学生就读等情况后,按每学期1030元的标准,将资助款汇付到学生账户。并由学校把受助学生的签收表、反馈表(含来信)寄给我会,反馈表将由我会转发给对口资助人。
3、我会按月在网上公布“捐赠清单”,具体到每名捐款人、汇付金额、汇付日期等。项目结束后在网上发布“蝴蝶助学孤贫学生助学款发放情况报告”,并公示助学款发放明细和签收文件。我会每年聘请社会审计,并在网上公布审计报告。
4、我会收到捐款后,为捐赠人出具广东省财政厅核发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如需寄发纸质捐赠收据,快递费需到付。
备注:按《慈善法》和广东省财政厅票据的有关管理规定,为单位(企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需要提交由单位(企业)签字盖章的《捐赠协议》,否则不予核销和认可。我会可提供《捐赠协议》模板。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蝴蝶助学专项基金
2020年10月15日